一、六项与我们相关的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入伍,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抚金。学费减免、家庭补助(学校入伍地应届毕业生12000元)、优抚金(23433元×2年=46866元)、退伍后安置费及部队津贴等共计大约10万元,艰苦地区20万元以上。
3、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文科转文科、理科转理科)
4、升学优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退伍后一年内)。三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初试读研。
5、2021年起,凡从本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义务兵期间由由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统一为其父母购买医疗补充保险。
6、全省公务员招考中,面向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普通退役军人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专武干部一般应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政法干警、公安特警招录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专门招录退役军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等作为录(聘)用的重要参考;在村、社区干部招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返乡待业退役大学生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班子的选举。
7、全省每年安排国有企业招聘总数5%左右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并实行工资计划单列,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其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
二、学生从学校走,有四大好处:
1、优先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审
3、优先审批定兵
4、优先安排使用
三、报名流程:
学生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应征入伍地:合肥 庐阳区 合肥师范学院
征兵报名咨询电话:0551-63849153 18005690428,钟老师。
合肥师范学院征兵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