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经我处与经开分局户政中心协商,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户口转入本省范围内的,自行到需转入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
2、户口转入外省的学生,需提供《报到证》,由我处负责统一收齐《报到证》携带至户政中心办理。各院系将《报到证》及复印件收齐后,统一交至我处;同时交报毕业生信息表,请务必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生源地”,“迁移住处”五项内容(去掉专升本入户学生),一式三份(院系留一份,我处留一份,交户政中心一份)互签交付,表样附后。
3、考入研究生的学生,如需转入外省录取学校集体户,需提供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表内填写该生所考入学校及所在城市、xx区xx路xx号,统一交至我处,我处将统一办理。
4、各院系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处(63849153、王老师)或经开分局户政中心(63845110)
以上工作请各院系支持配合,毕业生信息表填写请务必准确、详细,尽量不返工。
保 卫 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