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经我处与经开分局户政中心协商,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由我处负责统一收齐毕业生《报到证》携带至户政中心办理。各院系将《报到证》及复印件收齐后,统一交至我处;同时交报毕业生信息表,请务必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生源地”,“迁移住处”五项内容(去掉专升本入户学生),一式三份(院系留一份,我处留一份,交户政中心一份)互签交付,表样附后。
二、考入研究生的学生:
1、可自愿选择迁回原籍(需提供原籍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或迁入该生所考入的学校(需提供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在表内填写该生所考入学校及所在城市、xx区xx路xx号),统一交至我处,我处将统一办理。
2、留在合肥即留在xx人才市场(例:经开区人才市场)或考入合肥某大学研究生的,请毕业生带齐相关证件(报到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自行前往迁入地办理即可,无需将《报到证》交至保卫处。
三、各院系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处(63849153、王老师)或经开分局户政中心(63845110)
以上工作请各院系支持配合,毕业生信息表填写请务必准确、详细,尽量不返工。
保 卫 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