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体师生: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的《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优化校园交通秩序,依据方案实施步骤要求,结合2025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保卫处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未悬挂合肥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出入证的电动车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清理对象:锦绣校区无电动车出入证的电动车和出入证已作废车辆(含“僵尸电动车”和“僵尸自行车”)。
2.清理时间:2025年7月8日。车主请于7月8日前自行带离校园。
3.清理办法:所有清理车辆,集中停放于锦绣校区东门停车场,停放时间2个月(2025年7月8日-9月8日)。期间车主自行提供车辆有效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后可领回车辆带出校园。自9月8日起仍无人认领的,由学校作为废旧车辆进行统一处理。
二、出入证管理
1. 2025年7月8日后,红色、橘色出入证自动作废,悬挂红色、橘色出入证电动自行车不允许进入校园。
2. 所有在校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持有校园出入证,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3.学生电动自行车出入证严格依据申报情况进行统计、管理,出入证损毁的可以到锦绣校区东门保安室补办,严格执行“一车一证”,不增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伪造、买卖电动自行车出入证,不得盗用、破坏他人电动自行车出入证,如发现购买、使用、伪造出入证和盗用、破坏他人出入证的,除没收出入证,劝离校园外,还将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依规严肃处理。
4.学生自2024级起,不再办理学生电动车出入证,现有车辆请按照要求自行处理。
5.第三方服务企业及个人因工作调整离开校园的,其电动自行车出入证(蓝色)自动作废,禁止在校内继续使用,核查发现的由保卫处没收出入证,劝离校园,通报主管单位。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广大师生员工应积极配合此次行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2.广泛宣传。各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通知内容,务必通知到每位师生。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