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决定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11月12日-13日,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对所属领域开展自查并做好检查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报相关部门及时消除,并报保卫处备案;学院适时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除情况“回头看”,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开展学生宿舍违规用电用火检查,是否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进行整治;是否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是否正常值班,消防装备和器材是否配备并合格规范使用。(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协助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管理规范和流程,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分级分类的危险源管控管理体系,健全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是否强化危险品、气瓶、特种装备、自制设备等管理,并开展行之有效的学生实验安全教育。(责任部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协助单位:相关二级学院)
(三)设施设备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加强后勤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高低压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水电网线路、网络中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是否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台账完整。(责任部门:后勤处)
(四)建筑工地安全。重点检查校园维修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及在建工程的安全。做好工地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检查。(责任部门:后勤处(基建办)、资产处)
(五)食品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责任部门:后勤处)
(六)校舍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餐厅、活动中心、教学楼、宿舍、图书馆、地下空间、物资仓库、温室、临建用房的建筑安全,包含建筑外立面、广告牌、玻璃顶等。(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办);协助单位:相关二级学院)
(七)学生安全教育。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包含反诈、防传销、用火用电、食品和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相关教育,尤其是是否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需求。(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处;协助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工作要求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实施,落实责任到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须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和校领导协调解决,要跟进整改,确保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文件要求,根据工作职责,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期末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清单》(见附件),于1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报保卫处(行知楼2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c@hfnu.edu.cn,联系人:郑郁汀。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校园安全检查隐患清单》
合肥师范学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