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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师范学院部分废旧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处置公告

编辑:郑郁汀 核稿:孟祥山  终审: 杜文龙 来源:保卫处(部) 阅读次数: 日期:2026-01-16

合肥师范学院拟处置一批废旧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现向社会公开报价处置,诚邀有意向的商家参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处置概况

主要为废弃无主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具体以现场查看实物为准。其中电动自行车292辆、自行车209辆。

二、处置方式

整体打包,公开一次性报价,最高价成交。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应废品回收经营范围和相关废品回收资质;

(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1月19日,时间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合肥师范学院保卫处(锦绣校区)行知楼215室。

(三)材料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废品回收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五、现场踏勘及报价

(一)踏勘时间:1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踏勘地点:锦绣校区东门停车场。按照学校要求,限报名单位的人员进行来访登记后方可入校查看。查看现场前需核对人员身份及单位信息。

(三)报价文件递交:1月21日上午10:00-10:30,所有已报名意向单位将报价材料密封,递交到合肥师范学院保卫处(锦绣校区)行知楼215室,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四)现场递交报价材料有: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2《合肥师范学院废旧无主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报价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3、报价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非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的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取限底价方式进行报价,底价35424元(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肆佰贰拾肆元整),最高价成交。各公司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六)各报价公司不参加现场开标。届时由学校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报价评审组进行评审。

(七)报价方法。本次项目采用最高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投标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高的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人。

定标

在开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报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报价任务取消的。

3、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后,由采购人发布报价失败公告。

中标公示及合同的签订

1、中标人拟确定后,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足部分仍需补足(不计利息)。

2、采购人将通过学校保卫处网站公示1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应当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过期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款。对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作未中标解释。

4、本项目成交价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应包括处置相应的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场所及设施、保管、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双方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全额支付成交款。成交单位缴纳成交款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6、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后两日内将处置资产全部搬离学校。搬运过程中,成交单位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责。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若发现有非处置物资丢失或被损坏,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7、发生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中标后放弃者;

(3)中标者未按约定在中标后两日内把本期所有处置的物品搬离我校的。

六、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回收车辆(车牌)进行处置。如果因中标公司未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履行正规的报废手续,后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公司承担。

(二)该批处置的废旧设备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查看实物为准。学校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设备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中标人中标后以实际现货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挑拣,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毕。

(三)中标人必须采取标准的安全措施,佩戴安全装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中标人所组织的人员在搬运处置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完全责任。

(四)中标人在搬运处置过程中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任何伤害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五)中标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事项,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六)中标人因操作不当造成采购人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七)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管理规定,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搬运处置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与安排,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

保卫处联系电话:0551-63849153(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215)

附件: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保卫处

20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