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取消应届毕业生《报到证》,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经我处与经开分局户政中心协商,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只需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常住人口户籍表、家庭户口本等)自行到需转入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
2、户口留合肥市的毕业生,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房产所在的辖区政务中心办理;没有购房的毕业生自行联系人才市场办理落户。
3、考研学校录取需转户口,可与录取学校协商进行网上跨省办理。
各院系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处王峥老师,联系电话:18919631663;或电话咨询经开分局户政中心,联系电话:63845110。
保卫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