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起已取消应届毕业生《报到证》,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经我处与经开分局户政中心协商,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只需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常住人口户籍表、家庭户口本等)自行到需转入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
2、户口留合肥市的毕业生,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房产所在的辖区政务中心办理;没有购房的毕业生自行联系人才市场办理落户。
3、考研学校录取需转户口,可与录取学校协商进行网上跨省办理。
4、全国正在推行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原则上户口已迁入我校并且原籍户口在安徽省内外的毕业生,可直接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户口拟迁入升学地的毕业生所需材料)、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到全国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一站式户口迁入。注意事项:需将户口迁往安徽省外的毕业生请务必提前咨询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确认“跨省通办”业务流程以及其它需要的办理材料等,确认无误后可进行办理。
各院系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处余庆功老师,联系电话:13956999209;或电话咨询经开分局户政中心,联系电话:63845110。
保卫处
2024年6月19日